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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俄羅斯原子能公司的分支機構“俄羅斯原子能海外公司”負責人阿利耶夫(Djomart Aliev)表示, 中方提出有關俄中兩國共同建造浮動核電站並同時享有使用權的建議。他補充道,目前該建議還僅停留在構想階段,投資總額也尚未確定。
事實上,這里指的是建造船只,每艘船上安裝兩座核反應堆,總功率為70兆瓦。建造這種核電站旨在為遠離海岸的城市和村鎮提供能源。俄羅斯高等經濟學校教授波爾坦斯基認為,這是在俄羅斯國內外均十分有用,且很有發展前途的項目。
浮動核電站對許多國家都非常有益,特別是對那些難以架設輸電線的偏遠地區。俄羅斯遠東也屬於這樣的地區,其中也包括距離海港較近的其他地區。該項目在這些地區將會取得成功。
俄羅斯外交部附屬外交學院東方研究中心負責人沃洛丁認為,中方十分需要建立浮動核電站,以此保障在陸架區開采能源所需要的動力。某些資料顯示,中石油已提出這一建議。然而,暫時無法預測中方是否將自行建造船只。一方面,中國的造船廠現在訂貨不足,沒有全部開工生產,因此希望根據有利可圖的條件進行生產。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上述合資企業最終能夠順利成立,那麽一切問題將會得到迎刃而解。
他表示,需要計算俄中雙方勞動力的數量。這是一個很微妙的問題,將在雙方高級專家圓桌會議上予以討論和解決。因此,如果中方負責建造,那麽將選擇最專業的人員和隊伍。
第一座浮動核電站“羅蒙諾索夫院士號”於2008年在聖彼得堡波羅的海工廠開始建造。對外宣布的建造成本為25億盧布(約5億元人民幣)。然而,如果能夠成批生產此類浮動核電站,那麽生產成本將降低約30%。
本文經過編輯,首次發表於“俄羅斯之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