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版本
2026年 10月 26日
類似沖突多源於使亞洲和非洲國家未能形成具有相應法律基礎、行之有效的國際邊界體系的西方殖民主義時代。持續數十年的邊境緊張局勢在兩極世界崩潰後仍十分尖銳,國與國之間的政治關系無法實現正常化。同時,缺乏安全和友好的環境,邊界問題就無法得到妥善解決。這就產生了導致危機持續存在的惡性循環。在可預見的未來,尚無法看到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方法。許多東亞鄰國間因劃界不當致使領土問題談判格外複雜。陸地邊界的嚴峻形勢與錯綜複雜的海上邊界糾紛相疊加。1982年專屬經濟區制度生效後,各方爭奪愈演愈烈,爭議海域面積已經超過陸地面積。在黃巖島問題上,我們看到的正是此番局面。
各方的執拗行動導致其很難達成一致。盡管提到這些島嶼時首先談到的是其重要的經濟意義,但各方拒不妥協的態度僅用其經濟或軍事價值很難解釋,即便它們有著豐富的自然資源也是如此。即便從軍事和戰略安全角度看,這些小島也起不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軍事技術的進步大大降低了可用於補充防線的天然屏障的戰略意義。從發生領土沖突國家的動機看,其對國家形象的考慮要重要得多。各方都擔心讓步會被看成示弱,從而會引發新的領土要求,認為冒險軟化本方立場在其他當事國或第三國眼中是“丟面子”的事,並可能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這使相關國家態度愈發強硬,甚至在為睦鄰友好的戰略利益而完全可以表現出靈活性時同樣如此,結果是談判往往陷入僵局。
沖突各方極不願通過司法機制,例如聯合國國際法庭,解決領土爭端。這是因為,國際法庭在審議領土爭端時會優先考慮現有的條約基礎,而這在該地區目前還非常薄弱。此外,如果當事國之間沒有清晰的國際條約,法庭審理時首先考慮的是對爭議領土的有效行政控制及其時長、證明其經濟性開發的有關事實等,而對純粹的地理因素則考慮甚少,如中間線(海溝線),海脊、群島、大陸架的完整性等。現實情況是,大部分沖突當事國都不願將沖突交由第三方法庭解決。但沒有國際法院的調解或仲裁,通過政治渠道提出的任何論據都難有說服力。於是,領土問題繼續保持其長期對抗的趨勢,成為持久沖突的源頭。
我們目前看到的情況正是如此。中國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的一項規定,拒絕將爭端交由國際仲裁法院解決,堅持其通過雙邊談判解決爭端的立場。而菲律賓顯然無意後退,甚至可能不顧中國反對,堅持成立特別仲裁法庭解決相關問題。無論如何,如果爭端被提交國際法庭,中國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不能完全無視其裁決,將不得不向法庭提交有關資料,以證明自己對這幾塊島礁的主權。目前來看,中國並不打算這樣做。
在這一爭端中保持中立立場對俄羅斯非常重要。毫無疑問,這是因為對俄羅斯來說,同中國及東盟國家保持穩定的政經關系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這就意味著俄羅斯無論支持哪一方的立場,都會損害與另一方的關系。此外,俄羅斯認為,一切爭端都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就領土問題建立任何“同盟”都是不可接受的,因為這勢必造成新的緊張。